條文6.1.3後面還要求必須要制定一個風險處理計畫,條文本身並未敘述風險處理計畫需要包含甚麼。我們從前後條文來看,風險處理計畫應該要有已選定的風險處理的做法、控制措施、執行情況、風險擁有者及預期降低風險的程度,以這種複雜程度建議還是用表格來分別敘述會比較清楚,因為組織可能會有多項的風險處理項目,舉例來看如何訂定風險處理計畫:
某個組織允許員工將自己的筆記型電腦帶入辦公室進行作業,所以員工筆記型電腦上會儲存公司的業務資訊。經過風險評估後,組織認為如果筆記型電腦遭竊取將會對組織業務資訊造成危害,這項風險已經超出組織可以接受的風險程度,因此決定訂定風險處理計畫。為了降低風險,組織可以採取的作法區分兩項:
(一) 降低可能性(發生機率)
組織訂定相關資訊安全政策,將筆記型電腦內屬於組織業務資訊的保管責任歸屬於員工,要求員工須對組織資產進行保護並負責,組織將定期檢查業務資訊保存情況,使員工更能注意筆記型電腦的保管,降低失竊的機率。
(二) 降低後果(衝擊程度)
組織決定採取行動如下:
執行上述風險處理計畫後,預估的殘餘風險如下:
風險處理計畫範例如下:
上面的範例只是將基本因素放進去考量,組織應發展適合的相關管控文件,以確認風險處置計畫獲得適切的執行與管控。